選舉主任依法作決定

2018年1月29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選舉主任按法律決定立法會補選參選人是否合資格,每宗個案考慮的因素或有不同,她不作評論。

 

鄭若驊今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後會見傳媒,指律政司就參選人資格提供的法律意見屬保密資料,內容不能透露。

 

她表示,依照程序,律政司給予法律意見後,選舉主任會按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向參選人查詢,待取得更新的資料後再作評估,平衡資料輕重,決定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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