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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基本法推動政改

2014年02月28日

政府發表聲明,回應美國國務院2013度人權報告中對香港的評論,重申按照基本法推動政制發展屬香港內部事務,該原則應受外國政府尊重。

 

聲明指出,成功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人民政府、香港政府和廣大市民的共同願望。就此,政府開展了五個月的公眾諮詢,以開放態度聆聽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

 

本港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受基本法保障,備受政府重視。新聞和言論自由是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及社會持續發展的主要元素,政府會繼續致力維護。

 

聲明又指,本港市民享有集會、遊行和示威權利。公眾活動期間如發生擾亂秩序或違法行為,警方會依法採取行動;如向被捕人士提出檢控,均會先徵詢律政司。律政司按檢控守則內既定及公開的原則作出決定,不受政治、傳媒或公眾壓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