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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書有助選民了解參選人理念

2016年07月14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立法會選舉9月4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參選人士依法作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聲明,並提交確認書,此舉對選民、參選人和選舉主任均有好處。

 

譚志源今日會見傳媒時說,安排令參選人更清楚明白法律的要求和相應的責任,也能協助選舉主任決定提名是否有效,選民則能更了解參選人的理念和對一些重要事情的立場。

 

譚志源說,選舉管理委員會這一步不是處理「港獨」本身是不是刑事的問題,而是處理選舉主任要決定提名是否合乎選舉法例的要求,令參選人符合所有步驟程序,得以正式成為候選人。

 

他又說,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所有安排,均是為了確保選舉能公開、公平和誠實地嚴格依法進行。

 

另外,政府發表聲明指,根據《立法會條例》的規定,有意參選者須於提名表格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並需特別注意《基本法》第一條、第12條和第159(4)條。

 

《基本法》第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12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第159(4)條訂明該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政府認為,鼓吹和推動「港獨」違反「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內容,令參選人獲有效提名的資格成疑,也為嚴肅的立法會選舉帶來不明確性,令選民產生混亂。

 

為使選民可以更清楚掌握各參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確保立法會選舉嚴格和有效地依法進行,政府認同選舉管理委員會有需要在選舉程序上採取一些相應措施。



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