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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基本法難達普選

2014年12月05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政府樂意與任何人就政改對話,但前提必須根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有關決定來落實普選。在不依或違反《基本法》的情況下對話,不能達致2017年普選。

 

梁振英在惠州會見傳媒時說,他和政府決心與全社會一起,根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落實普選。

 

他重申,唯一的真普選是依法的普選;不按《基本法》進行政改,既不符合本港憲法,也不符合政治現實。

 

他指出,任何一個社會的選舉方式、選舉制度或所涉的修改,均須根據當地的憲法或憲制性文件,而香港的憲制性文件就是《基本法》。而《基本法》頒布前已進行五年諮詢,就政治體制包括行政長官選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梁振英強調,不論政府或正在絕食的青年同學,若真的希望2017年落實普選,都要回歸《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決定這個基本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