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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程證旨在讓中港家庭團聚

2013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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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黎棟國

   長期以來,內地居民通過單程證制度來港和家人團聚,現時的配額是每天150名。近年社會有聲音要求檢討單程證制度,減少配額,我希望透過本文重點說明此制度的目的及實施情況。
 
   首先,我要指出,單程證的審批制度有明確的憲法基礎。《基本法》第22條第四款規定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須辦理批准手續。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9年解釋,這項規定是指內地居民不論以何種事由要求來港,均須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其所在地區的有關機關申請辦理批准手續,並須持有有關機關製發的有效證件。因此,內地居民如欲來港定居與家人團聚,須向其內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慣稱單程證的《前往港澳通行證》。
 
政策清晰目標明確
 
   單程證制度的實施,旨在讓內地居民依據內地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內地主管部門的審批,有秩序地來港與家人團聚。這制度並不是輸入人才計劃。在這清晰的政策目標及明確的憲法基礎下,並無任何理據改變由內地主管部門進行的審批工作。事實上,內地當局由1997年5月開始設立「打分制」,為單程證制度進一步訂下公開和具透明度的審批準則(合資格申請人屬配偶、未滿18歲子女、年老無依父母需投靠在港定居子女、成年子女來港照顧無依父母、持有居留權證明書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
 
   內地當局按這標準審定申請人的資格及赴港次序,審批放行的分數線每年更新並通過媒體和在網上公布。部分省市公安機關會對個別類別完成審批手續的單程證申請人名單進行公示,並讓申請人在網上查閱其申請情況。內地當局亦由2011年4月1日起,容許合資格的港人內地「超齡子女」按序申請單程證,善用過去剩餘的單程證名額,回應他們來港與父母團聚的訴求。
 
續與內地交換意見
 
   有意見認為單程證配額過多,但也有維護家庭團聚的聲音,要求盡早讓港人內地家人來港團聚。訂立配額正好讓為數不少的港人內地家人有秩序地來港定居,並確保醫療、房屋、福利及教育等配套措施能適切地配合他們來港定居的需要。長遠規劃方面,政府在推算未來的人口增長,已把持單程證來港定居的人士計算在內,各政府部門在規劃轄下公共政策服務時,已顧及這方面的需要。
 
   我們會參考社會各界的意見和顧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繼續就整體單程證制度、配額使用的情況與內地有關當局交換意見,反映社會訴求。
 
   除了單程證外,社會亦有聲音要求檢討「個人遊」計劃。政府正就香港整體承受和接待旅客的能力進行多方面的評估,待評估工作完成後,政府將與內地相關部門進行交流。
 
  (以上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9月16日在報章撰文全文。標題為本網站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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