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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稅務協定命令刊憲

2013年05月03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稅務條例》作出的三項命令今天(5月3日)刊憲,以實施香港特區政府就避免雙重課稅與澤西島和加拿大簽訂的協定,以及與奧地利簽訂的第二議定書,有關命令5月8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該局指出,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可確保投資者無須為同一收入兩度繳稅;而奧地利協定的第二議定書使奧地利協定的資料交換安排,能符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就稅務透明化和資料交換的準則。
 
   有關協定會使香港與協定夥伴兩地的投資者在從事兩地跨境經濟及投資活動時,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和節省稅款。
 
   香港去年2月與澤西島和11月與加拿大簽訂協定,另於同年6月與奧地利簽訂奧地利協定的第二議定書。這些協定和議定書必須待香港及協定夥伴各自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之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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