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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整體空氣質素改善

2015年02月24日

環境保護署表示,本港整體空氣質素改善,監測顯示除臭氧外,其他空氣污染物濃度均下降,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懸浮粒子和微細懸浮粒子等。

 

該署助理署長莫偉全今日向傳媒闡述改善空氣措施,包括收緊發電廠排放量、收緊新登記車輛的法定廢氣排放標準、引入石油氣的士和小巴、立法規定歐前柴油車輛須加裝減少粒子器件等。

 

政府去年推出計劃,分階段於六年內淘汰82,000輛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輛。

 

船舶排放方面,政府去年收緊本地出售船用輕柴油的含硫量,今年會立法要求遠洋船泊岸時使用低硫柴油。

 

莫偉全指出,各項措施已漸見成效,由1999至2014年,路邊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水平下降45%;而一般空氣中 PM10 水平下降了17%。其間,兩者差距減少約80%。

 

談到臭氧濃度上升,他說本港會與內地合作,改善珠三角區域性空氣污染問題。完成各項承諾的管制措施後,香港可望於2020年大致達到訂下的空氣質素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