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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為重要: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當局認為清新的空氣是優質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對保障市民健康至為重要。

新空氣質素指標冀2014實施

2012年01月17日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行政會議通過更新空氣質素指標。當局訂出19項空氣質素改善措施,並致力落實社會已有較大共識的措施,以及推出針對路邊空氣污染的額外措施,以改善路邊二氧化氮的問題。
 
     環境局考慮世界衞生組織的新指引及其他先進國家的做法後,採納更新的空氣質素指標及推出一系列空氣質素改善措施,加強保障公眾健康,預計新空氣質素指標可望於2014年實施。
 
     邱騰華今天(1月1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行政會議通過更新空氣質素指標。當局認為清新的空氣是優質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對保障市民健康至為重要,並可維持香港的競爭力。


新指標與歐美相若
 
     建議的空氣質素指標,包括二氧化硫10分鐘50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懸浮粒子24小時100微克/立方米、微細懸浮粒子24小時75微克/立方米和二氧化氮1小時200微克/立方米等。香港新的空氣質素指標與歐盟和美國所採納的大致相若。
 
     邱騰華說,政府將開展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籌備工作,目標是在2012 - 13年度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在考慮立法程序及其他籌備工作所需的時間後,這包括制訂模擬指引和編製排放清單。
 
     當局將每5年檢討已收緊的空氣質素指標的可行性,並制訂相應的空氣質素改善方案。
 
給予36個月過渡期
 
     邱騰華說,為了早日達致新空氣質素指標,政府訂出19項空氣質素改善措施,並致力落實當中社會已有較大共識的措施。政府亦推出針對路邊空氣污染的額外措施,以改善路邊二氧化氮的問題。
 
     這些額外措施包括為歐盟二期和三期專營巴士加裝有效減少氮氧化物排放的「選擇性催化還原器」,以及引入路邊遙測儀器和先進廢氣測試,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政府還會着手減少船舶的廢氣排放。
 
     當局建議新指標生效後,給予36個月的過渡期,期間新的空氣質素指標不適用於更改環境許可證的申請。
 
     為給予工務部門在規劃新發展項目上更大的確定性,所有尚未開展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的政府工程項目,會致力以建議的新空氣質素指標作為基準,進行環評的空氣質素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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