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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冀國歌法案盡快提交立會

2017年11月07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已展開,過程中會考慮香港憲制和法律制度,並進行諮詢,政府希望於本立法年度盡快把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國歌如同國旗、國徽,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需獲得尊重。法例旨在規範國歌奏唱,防止和避免蓄意貶損或侮辱國家的行為。

 

她表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律政司按此草擬法律,會兼顧香港憲制和法律制度,過程中會有社會討論,並有一定諮詢,市民無需擔憂誤墮法網。

 

林鄭月娥指,根據本港一貫法律原則,《國歌法》本地立法應不設追溯期;但她同時強調,全國性《國歌法》10月1日已在內地實施,她不希望本地立法完成前,有人以為存有所謂灰色地帶或真空期,而做出貶損或侮辱國家的行為。

 

 她重申,尊重國家的標誌和象徵,是每位公民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