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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議員應嚴肅看待宣誓

2016年10月25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重申,立法會議員應嚴肅看待就職宣誓,侮辱國家的言詞絕對不能接受,他希望立法會主席盡快處理好游蕙禎和梁頌恆宣誓的事。

 

梁振英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說,任何宣誓都應該是莊嚴、嚴肅和誠心誠意的。

 

他指《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就職時需依法宣誓,特別是明確要求議員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擁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這兩部分,議員應嚴肅看待。

 

他說,香港社會和立法會必須正視今次宣誓風波,否則影響重大和深遠,包括影響中央對香港的看法,以及香港和內地人民的關係和感情。

 

至於他向法院就事件提出申訴,梁振英指是根據法律辦事,重申他非常重視行政和立法機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