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林雲浩再獲委任為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原訟庭法官歐陽桂如續任副主任法官,為期三年,8月1日生效。
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作出。
《競爭條例》訂明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均為競爭事務審裁處成員,並訂明行政長官須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委任審裁處兩名成員為主任法官和副主任法官,任期不少於三年或超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