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公布,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調整2016至17年度的公務員薪酬,中低級公務員加薪4.68%,高級公務員和首長級人員加薪4.19%,生效期追溯至4月1日。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行會作決定時已充分考慮職方對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以及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六項因素,分別為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變動、政府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和公務員士氣。
有關建議稍後呈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