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當內地企業與外國企業發生爭議,香港可憑藉「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擔當中立的第三地,提供跨境解決爭議服務,從而發揮香港作為亞太區法律服務和解決爭議中心的重要地位。
袁國強今日在「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的設立儀式上說,國家正積極推動各項發展策略和規劃,包括「一帶一路」建設、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和「十三五」規劃,相信將帶動更多跨境商貿和其他方面的合作,預期商業糾紛會隨之而來,企業對法律和解決爭議服務的需求也會越來越大。
他指,調解的優勢在於不受地域限制,亦適用於普通法和大陸法系的地方。對同時牽涉多個司法管轄區的多項爭議,當事人可以運用調解一併解決,而無須逐一向相關司法管轄區提出訴訟。
袁國強又說,調解中心是內地與香港特區在調解方面的新合作平台,相信有助促進兩地的調解服務,並令服務更多元化。
調解中心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和香港和解中心設立,是本港首個由兩地主要調解機構合作而設立的聯合調解中心,旨在為內地和香港提供一個解決跨境商業爭議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