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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水含鉛調查委員會屬獨立法定機關

2015年08月17日

政府發表聲明回應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就公共屋邨食水含鉛事件的撰文,指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廣闊,由法官出任主席,獨立性無庸置疑,定可不偏不倚地展開調查研訊。

 

蘋果日報今日刊登黃碧雲的文章,指「當局已將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收窄至只查找公共屋邨的鉛爆成因,私人樓宇的供水系統問題已排除在外」,政府在聲明中指有關指控並無事實根據,完全不確。

 

聲明指出,調查委員會上周成立時,政府已清楚表明委員會的職權範圍,除了確立「公共租住房屋項目食水含鉛超標的成因」,也包括「檢討和評定香港食水現行的規管及監察制度是否適當」;以及「就香港食水安全提出建議」,可見委員會職權範圍相當廣闊,檢討範圍涵蓋本港各類樓宇食水供應現行制度。

 

文章又指「按《調查委員會條例》,行政長官可以主宰委員會的調查方向,也可以左右它的調查內容……」,聲明反駁此說完全偏離事實,指委員會是獨立法定機關,可就事件進行獨立而全面的調查,強制有關人士作供和披露文件,也可訊問經宣誓後的證人。

 

委員會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慶偉出任主席兼委員,前廉政專員及前申訴專員黎年任委員,獨立性無庸置疑。



食水含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