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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

2014年06月27日

律政司今日發聲明回應法律界人士遊行,指基本法對香港特區的司法機關有詳細表述,列明香港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且清楚指出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聲明說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亦是大眾珍惜的核心價值之一。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法治和司法獨立,律政司亦視維護法治和捍衞司法獨立為首要任務。

 

司法機構一直不偏不倚,根據基本法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為香港法治作出重要貢獻。律政司深信司法機構和全體司法人員必定會繼續公平、公正地依法審理案件,不受任何干預。

 

聲明補充說,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最近發表的白皮書,旨在有系統地闡述和總結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情況,而非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或法治。事實上,白皮書內多處指出,香港擁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的法律制度必會一如以往繼續有效保障市民各方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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