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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與公民事務

務實加強公開資料制度

2014年03月20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會以務實態度加強公開資料制度,並考慮法律改革委員會就公開資料法的建議,評估其可行性和影響。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回應申訴專員公署的報告時指出,法改會已開始研究其他地區的公開資料法,該局會考慮委員會提出的建議。
 
該局表示,現行《公開資料守則》行之有效,有超過97%索取資料的要求獲批,只有不足3%要求因守則容許的理由而被拒,表現不下於其他地區。
 
拒絕提供資料的決定必須以守則第二部訂明的理由為依據,例如影響執法或法律訴訟程序,或資料與個人私隱有關,這些理由亦常見於其他地區的公開資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