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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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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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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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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法勞工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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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沙田裁判法院今天(9月2日)判處兩名持「行街紙」的非法勞工,各入獄5個月;3名內地非法勞工各判入獄10個月。

 

     入境事務處在8月30日至9月1日,共拘捕19名非法勞工及1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年齡介乎21 - 59歲。

 

     期間入境處特遣隊人員共搜查28個目標地點,包括酒樓、餐廳、找換店、護老院、物流公司、臨時排檔及住宅裝修單位。

 

     被捕非法勞工年齡介乎21 - 50歲,包括5男14女,其中3人持有「行街紙」。其中兩女1男涉嫌曾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分證。

 

     其中兩名持「行街紙」的非法勞工,被發現在荃灣的酒樓從事清潔工作,他們被控在遣送離境令規限下接受僱傭工作的控罪,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各被判入獄5個月。

 

     同時,3名內地非法勞工被發現在牛頭角及馬鞍山茶餐廳從事清潔工作,各被控兩項違反逗留條件及1項行使偽造文書的控罪,並承認控罪,分別被判入獄10個月。

 

     被捕的1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人士,包括7男4女,年齡介乎37 - 5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