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100719tc08004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10年7月19日
*
*
海關
*

含鉛量超標磁石玩具遭禁售

*
欠安全磁石玩具

禁售:這款玩具的含鉛量及含鉻量超標,被禁止出售。

     香港海關今天(7月19日)公布,發現1款不安全的磁石玩具,並已向有關商戶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出售。

 

     該款磁石玩具樣本物料中的紅色及黃色顏料,分別釋出可溶解元素鉛含量達每千克2,000毫克及110毫克,超越每千克90毫克的安全限度。 

 

     紅色顏料更釋出可溶解元素鉻含量每千克210毫克,高於每千克60毫克的安全限度。玩具亦無附有磁石安全警告標籤。該玩具被評為有高度危險性,可引致兒童中毒。

 

     海關從1間供應商兼進口商、1間零售商及其分店,檢獲17套該款玩具,並已向有關商戶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出售。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規定,進口、製造或供應本地使用的玩具及兒童產品,須符合指定的安全標準,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不安全玩具及兒童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