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100324tc08002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10年3月23日
*
*
電訊
*
民間電台信號干擾民航通訊
*
電訊管理局

     電訊管理局局長今天(3月23日)向民間電台送達通知,指示該電台即時停止操作所有無線電器具,原因是它們干擾民航處通訊頻道。

 

     該局昨天黃昏接獲民航處投訴,指其通訊頻道受到聲音廣播信號干擾。電訊局的調查顯示,干擾源自位於柴灣的工業大廈內的無牌無線電發射設備,有關設備由民間電台操作。

 

     由於干擾對航空安全構成風險,電訊局長根據《電訊條例》第32J條向民間電台送達通知,指示電台即時停止操作有關的無線電發射器。違者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電訊局仍密切監察情況,若電台不遵守通知,將按情況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