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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明正身:根據「持牌賓館標誌」計劃,所有持牌賓館須在賓館的入口及房間的房門,貼上全新設計的持牌賓館標誌。 |
民政事務總署推出「持牌賓館標誌」計劃,所有持牌賓館須在賓館的入口及房間的房門,貼上全新設計的持牌賓館標誌,以便旅客識別所入住的賓館,是否已根據「旅館業條例」取得牌照。
旅客可於牌照事務處網頁查閱持牌賓館名單;當局本月23日至25日舉行簡介會,協助業界了解該計劃,並提示業界切勿違規經營賓館。
民政事務總署、警務處、消防處、屋宇署和機電工程署,7月15日起展開為期6周的聯合行動,巡查在過去12個月曾被投訴懷疑違規經營的處所。
各部門合共巡查了120幢樓宇內共262間處所;當局擬檢控其中21宗個案;並就24宗個案徵詢法律意見。
各部門合共發出38張法定命令,4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以及因應樓宇及電力安全事宜,發出67封勸喻信或改善通知書。
任何人士非法經營賓館,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天另處罰款兩萬元。
舉報違規經營賓館,可透過電郵、致電2881 7498,或下載舉報表格,傳真至2504 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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