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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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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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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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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擬引入快速酒精測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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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李麗儀表示,當局建議賦權警方在毋須合理懷疑下,也可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目的是增加阻嚇及預防作用。

 

     警方會制訂內部指引,並擬引入快速酒精測試器,確保不會引起市民及司機太大不便。

 

     李麗儀今早(12月22日)出席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說,全球有不少國家也賦權警方在毋須合理懷疑下,可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例如韓國、澳洲、新西蘭及歐洲。

 

警方制訂內部指引

 

     她指出,警方執行隨機酒精測試時,會十分小心,並制訂內部指引,確保不會引起市民及司機太大不便。

 

     警務處交通總部高級警司(行政)朱明寶表示,根據指引,只有曾接受處理酒後駕駛個案訓練的警務人員,才可以進行隨機酒精測試行動;現時約有1,100名警務人員曾接受有關訓練。

 

     她強調,不會任意截車進行酒精測試,只會在進行路障行動時,在安全情況下才進行有關測試行動。

 

     警方現計劃引入的快速酒精測試器,可在3 - 4秒內辦別司機的呼氣樣本有沒有酒精;只有樣本有酒精的司機,才需要進行現時較繁複的呼氣測試。

 

培養良好駕駛態度

 

     推行暫准駕駛執照計劃方面,當局建議修訂法例,把計劃的應用範圍擴大至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的新牌司機,藉此提升道路安全。

 

     李麗儀指出,這項措施旨在防止新牌司機,在對車的性能及路面情況不太熟悉的情況下,出現「快車」、「超車」的行為;並期望,新牌司機在首年內培養良好駕駛態度。

 

     數字顯示,駕駛經驗不足1年的私家車及客貨車司機,涉及交通意外的數字,遠較具1年以上經驗的司機為高;由此可見,駕駛經驗對司機是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