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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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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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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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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歲男子串謀詐騙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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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域法院今天裁定,卅歲男子因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判入獄4年6個月;並被法官頒布刑事破產令。該宗案件涉及21名受害人,被騙金額約892萬元。

 

     案情透露, 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間,被告與同案18名被告,先後在九龍區成立3間貿易公司,並在報章刊登招聘初級女員工的廣告。

 

     各被告先向新聘請的僱員訛稱公司曾推掉數宗貨量少及利潤低的生意,然後誘使新聘僱員與他們合夥承接該批生意。

 

     當受害人答應後,被告人便陪同受害人前往深圳與一些供應商簽訂購買合約,並支付訂金。當受害人墮入騙局陷阱後,被告稱該批交易因各種原因取消,而受害人其後被人開除,並損失該批訂金。

 

     同案18名被告中,除1名38歲男被告獲判無罪,餘下17名被告被判入獄兩年半至4年半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