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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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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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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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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漢假結婚囚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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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內地男子庄宏興與香港居民串謀假結婚,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8個月。

 

     21歲的庄宏興與去年9月假結婚後,曾3次來港,每次均向入境管制人員聲稱探望妻子。

 

     被告今年1月11日在羅湖管制站被捕,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1項串謀欺詐及3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

 

     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將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可被最高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