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61201tc08006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6年12月1日
*
*
法庭
*
區議員騙租津入獄年半
*
廉政公署

     區域法院今天裁定,九龍城區議會議員馮競文4項提供虛假資料罪名成立,判處入獄18個月。

 

     59歲的馮競文,涉嫌利用誇大租金的單據,向政府申領逾60萬元的租金津貼租用辦事處,被廉政公署拘控。

 

     暫委法官游德康宣判時指出,被告有計劃進行有關勾當;市民對議員的操守有較高期望,而被告損害了市民對她的信任。

 

     被告1997年7月至1999年12月期間,曾任九龍城臨時區議會議員。

 

     1998年9月至2004年9月間,被告先後向九龍城臨時區議會及九龍城區議會提交72張租單,就紅磡蕪湖街1個辦事處申領政府津貼。

 

     該等單據虛假地指被告自1998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間,在不同時段分別每月支付5,080元、9,000元或10,000元租用有關單位。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誇大有關租單的租金金額,向政府申領租金津貼合共603,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