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61019tc08002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6年10月19日
*
*
法庭
*
港女假結婚判社會服務
*
入境事務處

     25歲香港女子徐穎珊因與內地男子串謀假結婚,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同案被告23歲的內地男子趙偉,本月5日承認同一控罪,被判監4個月。趙偉今年6月因違反逗留條件被捕。

 

     入境處記錄顯示,趙偉與徐穎珊2004年8月結婚。入境處人員對他們的婚姻關係存疑,於是展開調查。

 

     趙偉其後承認經中介人,以30,000元代價安排與香港女子結婚。徐穎珊承認該名中介人承諾向她提供10,000元,作為她與內地人假結婚的酬勞。

 

     入境處表示,正積極調查涉案的婚姻中介人,如有足夠證據,定會作出檢控。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該處重申,非常關注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情況,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若取得足夠證據,定會檢控涉案人士。

 

     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可被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並遣反原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