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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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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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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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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召喚分級制建議二月呈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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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

     消防處處長郭晶強指出,建議的救護車召喚分級制,讓情況較危急的傷病者優先提供救護服務;並表示,若實行建議,會採取配合措施,確保生命得到最大的保障。

 

     政府已成立督導委員會,研究是否適宜在香港推行分級制,2月把建議提交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並進行廣泛諮詢,希望取得市民的支持。

 

     郭晶強今天在香港電台「香港家書」節目中表示,目前救護車的召喚,是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容易產生濫用或誤用的情況;但現時世界上已有20多個國家實施救護車調派分級制。

 

提升傷者生存機會

 

     他指出,建議的分級制可大大提升傷病者的生存機會。

 

     跟據建議,救護車的調派將分為5級,頭兩級是定為處理情況危急並有生命危險的傷病者,而召達時間定為9分鐘。

 

     第3級屬於情況嚴重但不致危及生命的個案,召達時間為15分鐘。第4級為情況較輕的傷病者,建議的目標是20分鐘內到場。第5級是非緊急傷病者,建議的目標是30分鐘內到場。

 

     郭晶強表示,消防通訊中心人員會按照由醫學顧問制定的問題,向報案人查詢傷病者的情況,然後電腦調派系統會根據所得資料,例如年齡、身處環境、清醒程度、呼吸和出血等情況,迅速為傷病者釐定級別。

 

採取措施避免延誤

 

     根據外國的經驗,一般只要詢問4 - 6條問題,便可以即時決定級別,然後決定如何派遣救護車。

 

     他強調,對於一些未能完全清晰判定的情況,會採取「寧可信其重,不敢信其輕」的態度,盡快派車處理,將可能出現延誤的機會減至最低,確保生命得到最大的保障。

 

     郭晶強說:「我希望市民明白,分級制的建議只是處於研究階段,在真正實施之前,大家必須衷誠合作,在決定召喚救護車之前,先想想自己是否可以使用其他交通工具。

 

     「須知救護車的出車次數沒有可能是無窮無盡的,如果能夠將有限的救護資源用於最急需的人,我們一定可以挽回很多寶貴的生命。」

 

      他期望香港可與其他地方看齊,早日實施分級制;並重申,救急扶危其實是爭分奪秒的任務,傷病者早1分鐘得到救助,就多幾分生存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