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男子偽造文件申請兩張信用卡,用以購物、購買保險和使用長途電話,涉及金額約61萬元,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5年兩個月。
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去年9月17日突擊搜查大埔1個住宅單位,拘捕該名男子,並在單位內,檢獲兩張信用卡、偽造文件副本及他人的身份證。
調查顯示,被告曾使用偽造文件申請該兩張信用卡,用以購物及購買保險,涉及金額約55,000元;他其後使用其中1張信用卡申請流動電話服務,涉及長途電話費用近56萬元。
他其後被落案控以欺騙及偽造等罪行,但今年2月18日在區域法院候審期間棄保潛逃。
警方在4月27日,乘被告登上掛有偽造行車證的私家車之際拘捕他,並在他身上檢獲1張偽造身份證、兩張偽造的銀行月結算單、1張報失的信用卡及3張報失的銀行提款卡,並在車廂內搜獲1柄武士刀。
被告在被捕期間與警員糾纏,並打傷警員。
他最終被控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服務、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管有偽造身份證、偽造行車證、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盜竊及管有虛假文書的罪名,7月19日被判罪名成立,今天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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