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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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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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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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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注視內地被拘港人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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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截至今年4月底,共接獲503宗港人在內地被扣或服刑的求助個案,涉及510人;另接獲內地透過相互通報機制,作出共3,211次通報,涉及2,439名港人。

 

     保安局表示,會監察並密切注視所有已轉介給內地有關當局求助個案的進展,入境處也會與當事人家屬保持緊密聯絡。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天舉行會議,討論政府為在內地被拘留港人所提供的協助。

 

按機制提供可行協助

 

     保安局表示,十分關注在內地被拘留港人的法定權利,並強調,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特區政府不得干預內地的執法和司法,內地當局也不會干預特區的執法和司法管轄。

 

     涉嫌觸犯刑事罪行被拘留的港人,應依照內地有關法例處理,而他們的合法權益也應該受到內地有關法例的保障。

 

     特區政府會因應在內地被拘留的香港居民或其家屬的要求,按既定機制向他們提供所需和可行的協助。

 

正跟進八十二宗個案

 

     自1997年7月1日至今年4月底,特區政府共接獲503宗港人在內地被扣或服刑的求助個案,涉及510人。

 

     421宗個案已解決或有關求助人沒有進一步要求協助,其中包括285名已獲釋的人士。

 

     入境處正在跟進的求助個案有82宗,涉及82名香港居民,其中57人在內地被拘留、審訊或取保候審,而其餘25人現正在內地服刑。

 

內地已作逾三千通報

 

     至於與內地的互相通報機制,保安局在2000年10月已與內地公安部就相互通報機制達成共識。

 

     通報機制是以行政安排的形式,在尊重雙方有關法律的基礎上實行,雙方會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作出通報。

 

     有關安排在2001年1月1日開始運作,其適用範圍經雙方檢討並同意後,於2003年6月1日起加以擴大。

 

     截至今年4月底,內地通報單位已向香港通報單位作出了共3,211次的通報,涉及2,439名香港居民。其中,2,254人是被採取強制措施,而另外185人則不幸身亡。

 

小冊子介紹內地法律

 

     採取強制措施的個案,大多涉及詐騙及走私罪行,案發地點主要在廣東省內,有部分個案則在其他省市發生。

 

     為加深公眾對內地刑事法律訴訟的認識,保安局和香港駐北京辦事處出版了《內地刑事訴訟簡介》和《與被拘留、逮捕者有關的內地刑事法律、法規實用資料》。

 

     前者載有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各申訴部門的地址及電話,後者則載述涉嫌在內地犯刑事罪行人士的權利和義務。

 

     市民可到保安局駐京辦的網站,瀏覽上述小冊子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