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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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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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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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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內地漢盜羅漢松重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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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內地男子因盜竊36棵羅漢松樹及處理贓物,今天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3年7個月及5年。這是法院就同類案件判處的歷來最高刑罰。

 

     兩名被告年齡為22及38歲,分別被判入獄3年7個月及5年。

 

     案情透露,今年2月28日,水警在蒲台島以西截查1艘舢舨,發現兩名男非法入境者,以及36棵相信是在蒲台島盜伐的羅漢松。

 

     38歲被捕男子為舢舨船長,他被判3項罪名罪名,分別是處理贓物、協助未授權人士進入香港,以及非法逗留香港境內。

 

     22歲男子被判處理贓物及非法逗留香港境內罪名成立。

 

     由於盜竊羅漢松的個案有上升趨勢,因此,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要求加重刑罰。兩名被告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今天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