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板詐騙案分判商囚兩年半
路政署1名職員及1名分判商,在香港仔隧道更換石棉板工程中詐騙路政署,訛稱已把損壞的石棉板,更換為水泥纖維板,今天在區域法院同被判入獄。
路政署一級監工陳永威,34歲,被判入獄兩年零4個月,而德利公司東主鄧德,51歲,則判入獄兩年半。
法官宣判時表示,陳永威嚴重違反僱主對他的信任,並斥責鄧德毫無悔意。
法官指出,被告的詐騙勾當歷時3 - 4年,而他們沒有妥善更換已損壞的石棉板,隧道使用者的健康,可能因此而受到影響。
陳永威及鄧德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昨天被裁定1項串謀詐騙及3項欺詐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