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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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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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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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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豪區建築物設高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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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天(5月7日)宣布,修訂西營盤及上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主要涉及為「商業」、「住宅(甲類)」、「政府、機構或社區」及「其他指定用途」地帶,訂定建築物高度限制。

 

     在制訂高度限制時,採納了梯級狀概念,建築物高度漸次由海旁向內陸逐漸上升,保存山脊線的景觀。

 

     蘇豪區的規劃目標,是維持該區以行人為主的特色,發展╱重建和車輛交通須盡量減至最少。

 

     區內小於900平方米的用地,將豁免闢設泊車和上落客貨設施的規定,但建築物高度限制則較為嚴謹;對於區內較大面積的用地,城規會可考慮略為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以配合該區對有關設施的需求,每宗申請會按個別情況考慮。

 

     修訂也包括在蘇豪及其緊連地區的一些地點訂明後移規定,以便進行擴闊行人路及╱或路面工程,改善行人流通及上落客貨安排。

  

     任何人士欲對修訂作出書面申述,須7月7日或之前向城規會秘書處提出,有關申述將供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