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80403tc06002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8年4月3日
*
*

海事

*
調高領港費修訂刊憲
*

    《2008年領港(費用)(修訂)令》今天(4月3日)刊憲,4月9日提交立法會,以調高標準領港費、設定12萬噸以上船隻的領港費上限,以及調高取消聘用領港員的費用。新收費預計6月初生效。

 

     修訂包括調高標準領港費,每艘獲領港服務的船舶須繳付4,100元;調高取消聘用領港員的費用至4,100元;以及為總噸位逾12萬噸的船舶,設定附加領港費的上限。

 

     海事處表示,這次調整獲得領港事務諮詢委員會,以及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