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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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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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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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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貨車使用深圳灣口岸達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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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

     運輸署表示,粵港政府已就跨境貨車試用深圳灣口岸的安排達成協議,由8月13日(周一)起,跨境貨運公司貨車可自由使用深圳灣口岸,毋須事先向廣東省有關部門辦理增加深圳灣口岸的批註。

 

     現有約18,000輛跨境貨車,新安排適用於約15,000輛跨境貨運公司旗下的跨境貨車。

 

     跨境貨運公司貨車可憑現時持有的有效內地批准文件,以及香港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試用深圳灣口岸過境。

 

     待有關跨境貨運公司向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辦理現有合作批覆續期時,外經貿廳將一併為有關公司增加深圳灣口岸的批註。

 

     運輸署將致函「許可證」持有人詳細安排,查詢可致電熱線2804 2600。

 

     粵港雙方將視乎需要,考慮擴大試用安排至其他跨境貨車;並正積極研究延長過境私家車試用深圳灣口岸的安排,詳情稍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