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61129tc06001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6年11月29日
*
*

社區設施

*
康文署四年建十四項鄉郊設施
*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表示,過去4年,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徵詢區議會意見後,為鄉郊地區完成14項文康工程,包括基本工程及小型工程項目,總工程費用約7,600萬元。

 

     俞宗怡今天在立法會會議上回覆議員林偉強的提問時指出,當局平均每年投放於鄉郊工程的開支約1,900萬元。工程主要為鄉郊地區提供休憩用地,以及提升現有康樂設施。

 

     期間康文署收到53項設置鄉郊文康設施的建議,14項已完成、6項正積極策劃、18項正在處理或覆檢,餘下15項未被接納。

 

     她說,康文署每年覆檢地區內各項文康設施工程的建議,諮詢區議會意見,按各項工程的先後緩急次序,開展籌劃工作。

 

     民政事務總署在1999年設立「鄉郊小工程計劃」,展開每項總額不超越1,500萬元的小型工程,以便迅速和靈活地改善鄉郊環境及居住條件。

 

     在過去4年,民政署在計劃下完成共29項康樂設施工程,總費用約2,600萬元,平均每年約650萬元。工程包括建造或改善休憩處、遊樂場、足球場及籃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