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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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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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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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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徵求新郵輪碼頭意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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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邀請有興趣人士,就興建新郵輪碼頭提交意向書,以確定會否有其他可行建議,可在2011年以前在啟德以外地區,建成新郵輪碼頭設施。

 

     該局強調,徵求意向書的目的旨在收集市場意見,並不涉及任何投標。

 

     當局現正加快在啟德發展郵輪碼頭的程序,在最後決定採用啟德方案前,須確定啟德以外會否有其他適合地點,可比啟德更快建成郵輪碼頭,以應付旅遊業的需要。

 

尋更快建成碼頭地點

 

     由於發展新郵輪碼頭涉及珍貴的臨海土地與及龐大的投資,政府在作出最後決定前,必須確定有關選址是最佳選址,並符合城市規劃原則。

 

     該局指出,香港有需要盡快發展新的郵輪碼頭;政府一直以來均認為東南九龍前啟德機場跑道的末端,是發展新郵輪碼頭設施的最理想地點。

 

     但是啟德規劃檢討的時間表,未能完全配合發展郵輪旅遊的需要,政府一方面盡力加快有關程序,令郵輪碼頭可望由2013年提前至2011年落成;另一方面也一直尋找是否有其他可行及可更快建成郵輪碼頭的地點。

 

     因此,政府決定公開邀請有興趣人士提交意向書,以確定市場是否有其他適合及可行的提議,在2011年以前在啟德以外的地區建成新郵輪碼頭。

 

提議須達政府預設要求

 

     政府的意向書邀請文件中訂明,提議必須達到政府預設的要求,例如:選址須在維港以內、在時間上能比在啟德發展郵輪碼頭設施更快、在技術上可行、可停泊巨型郵輪,及有關選址必須作公開競投等,否則政府不會考慮有關建議。

 

     假如在這次公開邀請意向書中不能選出符合要求的建議,政府不會再考慮其他選址,並會全力在啟德發展新郵輪碼頭。

 

     若有建議地點能符合要求,政府會依循現行的規劃程序深入研究,及確定有關選址是否適合發展新郵輪碼頭,並於諮詢公眾意見後將有關選址作公開競投。

 

     有關邀請文件已上載至旅遊事務署網頁,有興趣人士須於今年12月31日前提交意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