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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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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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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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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大角咀收地建九龍南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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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

     地政總署宣布,根據《鐵路條例》收回尖沙咀廣東道變電站和大角咀1幅由地鐵擁有的地層土地,以便興建九鐵九龍南線。有關土地面積合共62平方米,12月9日復歸政府所有。

 

     政府需在多幅私人地段和地層土地設定暫時佔用土地權利,包括北京道1號、海洋中心和奧海城第2期等,為期約3年半;生效日期同為12月9日。

 

     所收回及設定暫時佔用權利的私人土地和地層土地,將批予九廣鐵路興建九龍南線;暫時佔用的土地在工程完成後,交回有關的業權人。

 

     九龍南線全長3.8公里,屬西鐵延伸部分,起自深水�南昌站,直達尖東站,而尖東站與紅磡站連接;預算工程費用為83億元。

 

     鐵路工程今年第3季展開,預計在2009年完成。九龍南線落成後,由天水圍至尖沙咀東的車程大約需30分鐘。

 

     受影響的私人地段和地層土地的詳情,今天刊憲。有關通知也會寄達土地註冊擁有人及有關人士,並已張貼在受影響的土地之上或其附近。

 

     根據《鐵路條例》,任何受收地或設定暫時佔用土地影響而擁有可獲補償權益的人士,可向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提出申索。

 

     申索人可在收回日期或設定權利日期,即12月9日起計的1年內提出申索。因提出申索及達成協議的合理專業人士服務費,可獲政府發還。

 

     若申索未能透過協議解決,申索人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土地審裁處就補償金額的裁決是最終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