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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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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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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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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明揚:訂最妥善填海方案交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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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明揚

平衡利益: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說,政府將考慮所有因素,為中環第3期填海工程,作出最妥善和各方接受的方案。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政府將考慮所有因素,為中環第3期填海工程作出最妥善和各方接受的方案,明天向行政會議匯報。

 

     高等法院今午宣判,否決保護海港協會就該項填海工程暫緩令的申請,政府可以繼續中區3期填海工程。該填海工程於9月28日起停工等候法庭裁決。

 

     孫明揚在政府總部會見新聞界時說,政府得悉法庭的裁決,也會遵守有關裁決。

 

現有工程不造成破壞

 

     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在總結其判詞時表示:「保護海港協會對中區填海第3期工程繼續進行,將造成『不可彌補及不可修復的破壞』的指控,在現有的證據下並不成立。有關工程尚在早期階段,其發展速度及範圍均不足以造成巨大的影響。

 

    「如果法庭要求的話,已進行的填海工程可以全部或根據法庭要求的限度修復還原。在這種情況下,更重要的是工程對水質已相當差的海水所造成的生態影響是微乎其微的。

 

    「在現階段,考慮和比較過與訟雙方會承受的影響,及因禁制令而可能招致的損失後,認為站在廣大公眾利益的前提下,應容許繼續工程。」

 

     夏正民考慮過「方便上的衡量」(The Balance of Convenience),認為站在廣大公眾利益的前提下,裁定應訴人(即政府)勝訴,容許工程繼續。

 

無決定是否繼續停工

 

     孫明揚說,政府考慮的因素,包括填海工程是否符合法院就灣仔填海判決所列出的3項條件。

 

     被問及會否停止工程,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孫明揚表示,在這方面沒有任何取態,也沒有任何決定。

 

     他重申,現在進行的工程,對海港不會造成任何不可彌補的破壞;只是將淤泥挖走,然後將碎石填回海床。

 

     因此,這對海床本身並沒有影響,日後也毋須浪費任何金錢,進行挖掘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