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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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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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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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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游泳培訓計劃招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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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表示,年齡介乎八至12歲,具備基本游泳技術的兒童,可參加由該署與香港業餘游泳總會合辦的青苗游泳培訓計劃。

 

     青苗游泳訓培計劃的目的,是提高兒童對游泳的興趣,以及透過有系統的循序漸進式訓練,發掘和推薦有潛質的學員予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或其屬會接受進一步的培訓。

 

     康文署表示,表現良好的學員,有機會獲選加入香港業餘游泳總會青少年代表隊的訓練,並參加國際賽事。

 

     青苗游泳培訓計劃現正招募八至12歲的新學員,計劃分A、B二組,A組為八至10歲的學員,B組為11至12歲的學員。

 

     申請者須通過甄選測試,訓練課程將分別在康文署轄下的粉嶺泳池、城門谷泳池及沙田賽馬會泳池進行,由香港業餘游泳總會資深教練任教。

 

     報名表格及章程現於康文署轄下各分區的康樂事務辦事處及香港灣仔愛群道18號伊利沙伯體育館1003室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派發。

 

     訓練課程分四個階段、共10個級別,每期費用50元。

 

     有興趣的參加者請填妥報名表格,在本月22日或之前寄回:九龍旺角花園街123號花園街市政大廈九字樓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體育發展組。

 

     查詢請電2309 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