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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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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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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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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攤11月起禁煙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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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署

     �生署控煙辦公室今天(10月28日)表示,報攤展示煙草廣告的豁免,11月1日起撤銷;並呼籲持牌報販合作,確保法例順利推行。

  

     控煙辦已致函所有持牌報販及相關商會,提示他們須在11月1日前,拆除所有煙草廣告。控煙辦強調,煙草廣告禁令不會再有豁免的情況。

 

     任何人士均不得展示、刊登、分發、廣播,或透過電影或在互聯網上放映煙草廣告。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在罪行持續期間,每天另加罰款1,500元。

 

     截至9月止,控煙辦共接獲29宗有關煙草廣告的投訴,以及採取了8宗違例個案的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