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署控煙辦公室今天(10月28日)表示,報攤展示煙草廣告的豁免,11月1日起撤銷;並呼籲持牌報販合作,確保法例順利推行。
控煙辦已致函所有持牌報販及相關商會,提示他們須在11月1日前,拆除所有煙草廣告。控煙辦強調,煙草廣告禁令不會再有豁免的情況。
任何人士均不得展示、刊登、分發、廣播,或透過電影或在互聯網上放映煙草廣告。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在罪行持續期間,每天另加罰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