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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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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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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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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統處承擔漁船牌費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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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魚類統營處今天(8月15日)公布,9月1日起承擔所有本地漁船1年的船隻續牌費用,措施適用於今年8月31日或以前,已領有牌照的漁船。

 

     為協助紓緩漁民在油價高企下的困難,魚統處諮詢魚類統營顧問委員會後,作出有關決定。

 

     每艘合資格船隻的船東或授權人,9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期間,向海事處申請船隻續牌,魚統處為成功申請續牌者,支付1年運作牌照費用。

 

     每艘合資格船隻可受惠1次,船東須自行支付其他費用,包括額外牌照費及驗船費用。詳情可致電2150 7099。

 

     魚統處指出,目前全港約有6,000艘漁船,從事捕撈、運魚和輔助魚排操作等與漁業有關的活動,並須向海事處申領牌照及繳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