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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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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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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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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准使用手提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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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使用手提電話指引
放寬限制:醫管局在醫院內張貼海報,提示市民使用手提電話應注意的事項。

     醫院管理局今天(2月26日)宣布,2月起放寬市民在公立醫院使用手提電話的限制,但臨床治療範圍仍禁止使用手提電話。 

 

     醫管局表示,自1994年起,公立醫院購入的醫療儀器,均符合「國際電磁兼容標準」,可大幅減低手提電話發出的電磁干擾。因此,大部分醫療儀器,均不會受到手提電話的電磁影響。

 

     該局表示,經過周詳考慮和研究,才決定放寬規限;主要為提高運作效率,方便緊急通訊,盡快為病人急救,更迅速回應緊急事故。

 

     不過,臨床治療範圍仍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包括心臟護理組、分娩室、心腦電檢部、加護病房、深切治療部、新生嬰兒深切治療部、手術室、急症室內的急救範圍等。 

 

     醫管局已印備海報,張貼在公立醫院,提示市民使用手提電話時應注意的事項。市民如未獲授權,不能以手提電話進行攝錄,以保障他人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