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測試10款在香港出售的抽濕機後發現,有一半樣本的每天抽濕量,較其聲稱低1 - 15%;3個樣本的安全性能測試表現不理想。
消委會指出,製造商採用的測試環境,未能反映抽濕機在關上窗的室內環境的操作情況;故呼籲他們採用統一的標準測試環境,以便更能實際反映抽濕機的效能。
消委會早前測試了10款抽濕機,有關樣本聲稱每天抽濕量由20 - 24升。
10個樣本中,8個聲稱的抽濕量都是在溫度30度及相對濕度80%的環境下量度;兩個在32度及相同濕度量度。
當按照廠商的慣用環境測試,量得每天抽濕量介乎13.83 - 23.38升;但有一半樣本量得的每天抽濕量較其聲稱低1 - 15%,即每天抽濕量少0.3 - 3.1升。
宜採統一測試環境
消委會認為,這量度方法未能反映抽濕機在關上窗的室內環境的操作情況,因為溫度和濕度愈高,抽濕機的抽濕速度愈快。
該會建議採用與真實環境較接近的美國國家標準量度,即溫度26.7度及相對濕度60%。
各樣本經過美國國家標準測試後,實際每天抽濕量介乎5.61 - 13.24升。
由於目前本港沒有強制性的標準量度家用抽濕機的抽濕量,消委會呼籲製造商考慮統一採用地區或國家標準測試環境,更準確反映抽濕機的實際效能,方便消費者作比較。
能源效率相差甚遠
測試發現各樣本的能源效率相差甚遠,例如在26.7度和相對濕度60%的環境下,各樣本每度電可抽濕1 - 1.88升,能源效率相差47%。
在安全性能的測試中,3個樣本表現不理想;不過,在正常使用下應不會構成危險。
消費者須小心使用抽濕機,清洗前必須先關閉電源;使用有防霉或防蟲等多種功能吸濕產品時也需額外小心,切勿與食物、飲品和玩具等存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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