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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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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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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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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售居屋不接受回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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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

     房屋委員會明年起出售16,641個剩餘居屋單位,每年分兩期推售,每期約2,000 - 3,000個單位,售價約按市值7成計算。

 

     剩餘單位供公屋租戶及合資格的私人樓宇住戶購買,兩者比例為4比1。

 

     與以往安排不同,房委會不接納任何回購申請,也不向買家提供按揭還款補助金。

 

     擬出售的單位,包括5,509個位於居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屋苑的回購單位、位於已出售部分單位的居屋屋苑內6,082個未售出的單位、位於九龍東油美苑第3期、瓊軒苑和港島東東濤苑3個未發售的居屋發展項目的3,040個單位,以及九龍東嘉峰臺的2,010個單位。

 

     主要居屋屋苑的出售時間表已上載這裡

 

售價約為市值七成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吳水麗表示,剩餘單位供公屋租戶(綠表申請者)及合資格的私人樓宇住戶(白表申請人)購買,兩者比例為4比1;但將視乎銷售情況而靈活調撥。

 

     合資格的家庭住戶較1人住戶優先選樓,而只有受房委會清拆計劃影響的綠表申請者,才可獲優先選樓。

 

     吳水麗指出,訂價主要考慮是銷售對象的負擔能力,即按揭還款與入息比例不超過4成,以及5成單位的價格在銷售對象的負擔能力以內,並繼續依循以往的一般指引,售價大約按市值7成計算。

 

     與以往安排不同,房委會不會接納任何回購申請,也不向買家提供按揭還款補助金。

 

不接納回購減負擔

 

     不過,房委會繼續為銀行及其他認可財務機構批予購買居屋的貸款提供按揭貸款保證。

 

     吳水麗說,不接納任何回購申請,房委會便毋須再行處理回購的單位。

 

     吳水麗說:「這樣便可在居屋剩餘單位全部售出後,徹底解決以往遺留下來的問題,也可免除房委會購回和持有單位的財政負擔。」

 

單位狀況相當良好

 

     他強調,鼓勵市民自置居所已不再是房委會的工作目標;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可負擔的租住房屋,較提供按揭還款補助鼓勵某些類別人士購買居屋更為恰當。

 

     吳水麗指出,持續進行的狀況勘察顯示,大部分單位的狀況相當良好及可接受。不過,房委會將為所有單位進行售前修繕和維修保養工程,確保每個單位的質素都達到合理水平。

 

     房委會將為未售出的單位提供1年樓宇設施保養期,由個別單位的轉讓契據日期起計,但不包括回購單位。

 

     吳水麗說︰「這是因為所有回購單位均是以『現狀』出售的,而買家在選樓期間已獲安排察看回購單位的實際狀況。」

 

停建居屋政策不變

 

     房委會繼續提供10年樓宇結構安全保證,天水圍的屋苑保證年期為20年,由樓宇落成日期起計。

 

     至於28幢未發售的大廈,該10年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證,以每幢大廈首個推售期的首個選樓日起計。

 

     今天通過的出售時間表及安排,符合3個主要指導原則;即由2007年起,盡快推售所有剩餘單位,徹底解決居屋遺留下來的問題;保障房委會的利益;以及盡量減少對私人住宅市場的影響。

 

     吳水麗重申,無限期停止興建及出售居屋的政策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