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表示,政府在2003 - 04年度,將在選定的公營醫院設立三間中醫門診診所,為中醫藥課程學生提供培訓機會。
楊永強在立法會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政府一直致力促進本港中醫藥的發展,包括建立法定架構以規管中醫執業和中藥的使用、買賣和製造,還把中醫藥引入公共醫護架構。
他說,修讀本港大學開設的中醫藥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在本港和╱或內地的中醫藥機構進行的實習訓練是有關課程的一部分。
政府並沒有向接受中醫實習訓練的學生支付薪酬,是因為該等學生在實習訓練期間尚未符合資格,也未經註冊作中醫執業。
他指出,駐院實習西醫則不同,因為他們已完成規定的教育和訓練,並已獲臨時註冊資格,可在監督下在醫院執行臨床職務,為期12個月,而這是他們獲得註冊醫生資格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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