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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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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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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宗義律師出任監護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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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業律師趙宗義將由2月1日起出任監護委員會主席,任期3年。

 

     趙宗義已執業超過20年,積極參與多項公眾和社會服務。他於去年2月1日獲委任為監護委員會成員。

 

     主席一職人選是透過公開招聘程序進行的。

 

     現任主席薛佳儀將於1月底離任。

 

      監護委員會有權發出監護令 , 為已成年而精 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委任監護人 , 替他們就其個人、 醫療或財務上作出決定。

 

     即使監護委員會不是正式法庭, 但其裁決有法律效力。監護委員會於1999年2月1日根據 < < 精 神 健 康 條 例 > > 成 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