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表示,歡迎中國人民銀行允許相關境外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將與人民銀行聯繫,落實有關安排的細節,並向銀行發出通函。
中國人民銀行今天(8月17日)公布3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的通知,即日起施行。該3類機構包括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港澳地區人民幣業務清算行,以及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
根據新安排,香港人民幣業務的清算行和參加行在得到人民銀行核准後,可以進入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金管局將與人民銀行聯繫,落實有關安排的細節,並向銀行發出通函。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新安排為香港的人民幣資金和金融機構,開通了在內地投資的出路,促進香港人民幣貿易結算業務發展,並增加香港的人民幣離岸業務的吸引力。
在新安排下,境外的中央銀行和貨幣當局,也可以進入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投資。金管局歡迎這項新安排,並向人民銀行了解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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