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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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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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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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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障修例短期內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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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當局正加緊檢討消費者保障法例,短期內向立法會介紹修例建議的方向,盡快針對性地打擊較常見的不良銷售手法,目標是為消費者、營商者帶來雙贏方案。

 

     劉吳惠蘭今天(1月6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消費者委員會在去年1 - 11月期間,共接獲7,869宗不公平營商手法的投訴,涉及服務業的投訴共有6,568宗,佔總數83%。

 

     按行業分類,金融服務接獲最多投訴,共4,148宗,其中4,068宗與雷曼兄弟事件有關;電訊服務773宗,而電器用品則有458宗。

 

     投訴中主要的不公平營商行為以失實陳述為主,佔5,499宗,其次是高壓的推銷手法(102宗)及餌誘式的手法(52宗)。

 

     劉吳惠蘭表示,當局十分關注市面上出現的不良銷售手法,正加緊檢討消費者保障法例,研究如何透過強化現行的法律基礎,盡快針對性地打擊較常見的不良銷售手法。

 

     她說,致力在保障消費者合情、合理的權益,和商界營運效益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將小心考慮如何清楚界定何謂不良手法,如何釐訂有效和針對性的措施,並盡量避免給商界帶來不必要的遵從成本,或影響其日常經營和推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