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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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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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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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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無紙化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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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監會、港交所及證券登記公司總會今天(12月30日)聯合發表諮詢文件,提出在香港實行證券市場無紙化的運作模式,並諮詢公眾意見。諮詢為期3個月,直至2010年3月31日止。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建議的新模式,可為香港實施證券無紙化定下基礎。這不但可加強香港的市場基礎設施,也有助促進香港金融市場的長遠發展。

 

循序漸進實施新制

 

     在無紙化制度下,投資者可以本身名義,並通過電子方式持有及轉讓證券。諮詢文件建議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實施有關制度,使投資者可以按自己的步伐,把手上的紙張證券轉為以電子方式持有。

 

     同時,發行商首次公開招股時,可讓投資者選擇以電子方式獲發新股。數年後當市場準備就緒時,對於是否強制實施無紙化制度,將再作諮詢。

 

     諮詢文件建議,投資者可選擇以電子方式或紙張形式持有,以本身名義或代理人的名義持有,以及透過他們可直接控制的戶口,或透過經紀、銀行或託管商控制的戶口持有。

 

海外公司證券適用

 

     所有非實物形式的證券,均在中央結算系統內持有,而所有紙張證券,則在中央結算系統以外的地方持有。

 

     屆時將設有無憑證式附屬登記冊,以記錄所有在中央結算系統內持有的證券,而憑證式附屬登記冊,則會記錄所有在中央結算系統外持有的證券。

 

     文件建議,在可行範圍內,無紙化制度將適用於在香港上市的海外公司的股份及債權證。

 

     目前投資者可通過電子方式持有及轉讓證券,但有關證券必須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義,而非投資者本身的名義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