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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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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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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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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清關新措施深圳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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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海關總署同意為香港輸往內地的葡萄酒,提供估價預審和縮短內地口岸的清關時間。新措施期望明年年初推出,先以深圳作為試點,視乎情況再推展至內地其他主要口岸。

 

     根據協議,已在內地海關備案的進口商,可選擇在葡萄酒進口內地10個工作天前,要求內地海關預審葡萄酒價格;當有關貨物進口內地時,內地海關可於1個工作天內審結報關單。

 

     如葡萄酒屬曾經進口內地的品種,在通關文件齊全且查驗未見異常的情況下,一般可於3個工作天內完成所有清關程序。如葡萄酒從未進口內地,則一般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價。

 

     中國海關總署與本港較早時達成共識,為香港輸往內地的葡萄酒提供清關便利。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天(11月23日)在北京與中國海關總署副署長呂濱,達成有關措施詳情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