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計劃今年年底前,開展金融糾紛調解機制的諮詢。該機制主要涉及金融投資產品,細節尚待與監管機構研究及商議,並考慮其他國家的經驗。
陳家強今天(10月15日)出席公開活動後向傳媒表示,香港金融業的優勢之一,是良好的監管機制;當局從不同層面加以完善。最近外國有成立糾紛調解機制的趨勢,讓投資者、消費者和金融機構處理有關問題。
他表示,這些問題未必需要由監管機構調查和懲處,而是在早期可以處理,或當投資者和消費者有投訴或出現糾紛時,通過這機制,讓監管機構早些掌握市場情況。
當局計劃今年年底前,開展金融糾紛調解機制的諮詢,現正草擬相關文件。該機制主要涉及金融投資產品,細節尚待與監管機構研究及商議,也會考慮其他國家的經驗。
陳家強說,該機制與證監會及其他監管機構的權力有分工,當局會嘗試在目前的監管制度外,考慮設立糾紛調解機制,以適時去解決一些問題。
談到人民幣貿易結算中心時,陳家強表示,正積極推進有關工作,盡力擴大人民幣貿易結算安排的範圍,並希望能增加人民幣債券發債體,讓多些機構可發行人民幣債券。
當局也希望尋求增加債券的投資者類別,最主要是透過供應及需求,擴大人民幣債券市場,以繼續推進及優化現有的發展。
陳家強表示,香港有條件成為中國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但須視乎國家人民幣政策的推進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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